咨询者(50岁女性):我老公有外遇,现我们分居已有几年了,他是政府部门的,我住他单位,他在外租房子住。我不想离婚,他单位的人目前这两年认为我们俩会好,我在他单位附近开一个小店。我不能接受他有外遇的,但如果现在要是回头,外面必须要断绝干净才可以接受。
小孩对她爸的那种做法很不满意。刚开始他还起诉到法院了,我不同意离,因什么都没有,后来我跟他从法院回来私下聊,叫他给我现金我马上鉴字,那时他不同意。说有钱也不会一次给我,担心我拿着钱跟别的男人走了。现在他供了一套房子,我叫他一次性付还给我,我就同意跟他离,他也不同意。而他单位也一直有一福利房子没解决下来,所以现在我真不知怎么办?现在他偶尔跟单位同事一起来店里打牌,我就把他当顾客待吧。现在他心里也应该清楚他这种行为,小孩已二十一岁了,对他的行为家里人也不满。但没人站出来帮我说句公道话。离婚太便宜他了,因供他读研究生出来,卖掉了家里两套房子,然后才能分配来深圳的。吵架也吵过了,真没劲了,我一直是在忍让中度过的,并且还一直坚持着,每到逢年过节不管他怎么样,我还是一样的给他父母打电话问侯,直到现在。吵架是在女人找上门来我才跟他吵的,装傻的时间比较多。
我就是不服气,他自己在外面偷人还要起诉到法院跟我离婚,感觉他太欺负人了。我花钱请了律师。我相信深圳是一个法制社会,总有人会说公道话的。打官司他很狡猾,名下什么都没有,他既想离婚又不想花一分钱。他是公务员,而且那女的不用查,我已知她的情况,估计现在两人可能分了,因她是离异的,小孩是男孩,比我们的还大二岁,那女人也没正式职业的。只要我狠心找证据,他有可能会被开除,所以也不忍心呢,毕竟小孩也这么大了,马上也要谈婚论嫁了,现当爹妈的要是还这样一闹,不更让她心里多一层阴影吗?
这位女士内心很矛盾纠结,想得到老公的感情,但得不到。想放弃婚姻又不甘心,因为老公不舍得给足够的钱。想把老公搞得身败名裂又于心不忍,下不了手。想爱不能爱,想怒不敢怒,想放放不下,想忘忘不了。所有的选择都包含着放弃,人生总是不完美,总会有遗憾。两害相权取其轻,两利相权取其重。伤害有物质上的损失,有心灵上的伤害。利益也是,有物质利益,也有精神财富。
如果因为心理长期不平衡,让自己患上各种慢性病,让自己的身心严重损毁,不同样也是失去吗?物质是财富,身心健康难道不也是财富吗?身心健康应该是更大的财富。一些人只看到有形的财富,而看不到无形的财富。甚至为一些物质上的财富让自己痛苦抑郁,最后染病而死,这是很傻的。
人的尊严也是财富来的,没有必要为一些物质上的东西让自己成为怨妇,或成为精神上的乞丐,这相当于在降低自己的人格。
当爱情没有了,至少还要保住尊严,如果尊严也不要了,别怪没有人站出来给你主持公道了。
这位女子的心理活动:“长期以来我老公都有外遇,他经常跟情人住在外面,我住在他单位的房子里。我老公是公务员,收入很高。我没有正式工作,在家附近开一家小商店,收入不多。老公对我没有感情,想跟我离婚,但我不想离婚。哪怕老公不爱我,我也不想离婚。因为我没有多少经济收入,离婚后我什么都没有,我不能接受。我对老公开出的离婚条件很高,他得给我房产,得给我一大笔钱,我才同意离婚。但这么高的离婚代价老公肯定是不接受的。
我老公希望跟我离婚,但又不想给我支付钱财和房产,所以我们离婚的事情不了了之。我内心非常非常委屈,我为老公付出了很多很多,我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很多很多,如今年过半百的时候却被老公一脚踢开,这个世道还有没有公理?离婚可以呀,只要你支付我要求的巨额赔偿,我愿意离婚。我跟老公的婚姻现在是名存实亡,像陌生人一样。我希望他回家跟我一起住,条件是他必须彻底跟外遇断绝来往,但他做不到。我每天都很痛苦,我觉得我老公太欺负人了。”
这位女子可以这样想:“我跟老公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,老公认为我高攀了他,认为我配不上他,他是研究生学历,我没读过大学。老公是公务员,收入很高,我是小小个体户,每个月收入很少。但当初结婚的时候,老公是主动追求我的,当时我比他有钱,我供他读研究生。为了让他调到深圳,我卖掉了两套房子,所以当发现老公有外遇之后,我内心非常非常不平衡。我调查过我老公的外遇,他的外遇跟我年纪差不多,也没有正式工作,是一个离异的单身女人,还带着一个孩子。老公也许不喜欢我的性格,也许跟我没有共同语言。
我得找一个机会主动跟老公说:‘如果你喜欢外面的女人,不想跟我继续过下去了,我成全你们,但这二十多年来我为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很多,你必须补偿我的损失,然后我同意跟你离婚。’如果老公既不离婚,又继续有外遇,我也不能拿他怎样,我能做的事情就是不在乎,无所谓。我不想像他一样找外遇,我不想让别人对我指指点点。我得多交朋友,培养更多的兴趣爱好,让老公在我的生活中变得可有可无。我在他心目中没有地位,凭什么让他在我心目中有地位?我尽可能做最好的自己,然后一切顺其自然。我渴望爱情,但我不苛求爱情,属于我的东西,自然会来到我身边。不属于我的东西,强求也没用。”